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时间:2024-08-2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是国家审判机关,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1.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2.依法审理减刑假释;依法审理死刑案件;

3.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

4.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合议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6.依法执行和协调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等。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招募乡村振兴调查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