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时间:2024-08-2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工作机构共32个。其中,审判机构20个:申诉信访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综合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立案申诉、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的审理和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指导;

行政综合部门12个:办公室、机关党委、政治部、督察局、干部处、基层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宣传信息处、财务装备管理处、法警总队、人民陪审办公室、行政管理处,负责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服务等特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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