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时间:2024-08-0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事审判庭(一、二、三庭)、知识产权庭、刑事审判庭(一、二、三庭)、行政庭、审监一、二庭、立案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二庭)、督察室、机关党委、研究室、审管办、行装处、技术处、政治部(干部处、组宣处)、法警总队等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严格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狠抓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破解案多人少顽疾、基本解决执行难、服务依法治区战略、服务乡村治理、服务先行区建设等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完善反家暴司法机制、服务脱贫攻坚、加强诉源治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等工作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可靠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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