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4-08-0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

2.负责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3.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6.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7.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8.负责监督管理兵团减排目标的落实。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2.提出兵团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兵团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兵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兵团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13.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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