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时间:2024-07-2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省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起草全省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全省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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